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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业振兴论述的形成逻辑、主要内容及时代价值
作者: 发布于:2024-10-21 16:49:39 点击量: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作为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对于农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自古以来,我国就有重视种子的优良传统。目前我国总体上能够实现用种安全,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具有较大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粮食安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种业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农业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在精准把握国内外种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我国种业进一步发展提出了新思路新要求,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关于种业振兴的重要论述。

202179日,习近平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提出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市场净化”五大行动,正式将种业振兴提高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都在不同程度上对种业发展进行了部署。例如,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打好种业翻身仗”,对于种业振兴五大方面进行了统筹规划;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方案”;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对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以及生物育种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对种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将种业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推动种业振兴的上层建筑不断完善,种业振兴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当前,学术界对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重要论述的研究尚未开展。作为新时代推动种业事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真理性认识,研究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的重要论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将梳理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重要论述的形成逻辑及主要内容,进而明晰这一重要论述在新时代所发挥的价值,以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重要论述、推动种业事业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一、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重要论述的形成逻辑

任何一种思想都不可能是凭空产生的,都蕴含着特定的理论渊源、历史逻辑以及现实依据,是综合因素下产生的结果,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的重要论述亦是如此。它是对已有知识体系的继承与发展,是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与吸收,也是对现实问题的考量与把握。从理论、历史、现实三个维度系统梳理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重要论述的形成逻辑,是准确把握该重要论述主要内容和时代价值的前提与基础。

(一)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重要论述形成的理论渊源

第一,习近平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种子的重要阐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在农业中,不预付追加的种子和肥料,就不可能扩大耕地。但是,一旦预付了追加的种子和肥料,那么,即使对土地进行纯粹机械性的耕作,也会对产量的提高发生奇迹般的作用。”在马克思看来,种子位于农业生产的前端环节,在农业生产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追加更多的种子以及种子生长所需要的肥料能够提高粮食产量。列宁在《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报告的总结发言》中提到:“播种运动就是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利用一切经济可能性来增加播种面积。为此就需要重新分配种子,保管和运送种子。”列宁认为播种运动的关键在于增加耕地面积和配备好种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种子重要阐述为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重要论述提供了思想来源。习近平认为,提高粮食产能关键还是抓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

第二,习近平创新发展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于种子的重要认识。中华民族长期以来依靠农业获取生存发展的物质条件,并创造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农耕文明。在长达数千年的农业生产过程中,先民们逐渐意识到种子对于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并逐渐创造了一套选种育种的方法,培育了众多适应本土生长环境的良种,为后世农业发展积累了丰富的选种育种经验。这在许多农业古书典籍当中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及。其一,对于种子重要性的认识。早在《诗经·大雅·生民》当中就已经区分出种子的优良,将良种称为“嘉种”,说明先民们在很早之前就已经意识到种子的好坏会影响农业生产的效果。西汉刘向在《说苑》中记载“田者择种而种之,丰年必得粟”,认为选择良种有利于增加粮食产量。其二,对于如何选种的经验。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对种子的选优,包括选种的具体标准,选种的操作以及选得后保存、防虫和收藏的办法,都作了简明扼要的介绍,记录了我们祖先选种、换种以及避免种子混杂的传统经验。其三,对于种子培育方法的总结。《鸡谱》中记载了关于斗鸡良种培育、种蛋孵化和雏鸡培育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在良种培育方面,强调选配的重要性,指出若以上等雄鸡配次等雌鸡,将培育不出好的雏鸡,因此需要通过选配,方能获得良好的结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关种子的重要认识为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重要论述提供了文化来源,习近平深知种子对于粮食安全进而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曾引用越王勾践将煮熟的种子贡给吴国而灭吴,齐国诱导鲁国弃粮种桑致使其缺粮而收鲁的历史典故来告诫人们保障种源安全以及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

第三,习近平赓续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种业发展的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历来重视种业的发展,在不同时期均发表了关于促进种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基于当时的具体国情,意识到品种改良的重要性。1957924日,毛泽东在会见印度尼西亚前副总统哈达和夫人时回应,中国主要依靠“改良土壤和种子”等增产措施来解决人多地少的问题。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高度重视种业的发展,认为保障粮食供给基本过关要“从改良种子”等方面来努力。江泽民同样十分重视种业的发展,他强调“要注意调整农业结构,改进品种,提高质量”。胡锦涛基于国内外种业发展的现状,提出加快发展生物育种产业,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种业向现代化方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赓续了我们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重视种业的优良传统,强调“种源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必须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并基于当前国内外种业发展的现状,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时代意义的种业发展新思路,形成了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的重要论述。

(二)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重要论述形成的历史逻辑

新中国不断成长的历史也是中国种子事业不断发展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连年战争和自然灾害的影响,我国农业生产水平低下,种植技术落后,农业生产的种子主要来自“家家种田,户户留种”。为解决良种来源问题,1950年农业部颁发了《五年良种普及计划草案》,提出“广泛发动群众进行选种工作,以县为单位评选优良品种”的方针,这种育种方式在当时特定的条件下,有利于发动群众选育良种,降低改善农业生产的成本。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的农业体制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集体经济,“户户留种”的育种方式已不再适应当时的耕作要求。为适应农业发展的要求,19585月召开的“全国种子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四自一辅”的种子工作方针,即“依靠农业合作社自繁、自选、自留、自用,辅之以调剂”,这一方针既符合农业集体经济对于良种的需要,也有助于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集中力量进行救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适应经济体制的变化,改变我国种业落后的局面,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进程,1978年国务院第98号文件批转农林部《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报告》,要求“逐步实现品种布局区域化、种子生产专业化、种子加工机械化和种子质量标准化;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供种”,即“四化一供”。“四化一供”实施的十几年间,我国种子事业迅速发展,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良种繁育推广体系。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这一工作体制爆发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1995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姜春云在全国农业种子工作会议上指出:“创建种子工程是农业上新台阶的战略选择”。同年,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将“种子工程”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此后,我国种子事业进入了产业化发展阶段。但是从整体来看,我国种业发展水平仍然不高,需加快种业自主创新,推动种业现代化建设。国务院于20114月颁布《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构建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自此以后,我国种子事业进入了现代化发展阶段。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历史思维,遵循历史发展的规律,在吸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种业发展的现实逻辑,提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并对“如何开展种业振兴”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种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实践路径。

(三)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重要论述形成的现实逻辑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保障粮食安全始终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从国内外的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着一些风险与挑战,主要体现在国内粮食供求出现“紧平衡”,国际粮食贸易出现“高变数”。习近平深刻地指出“保障粮食安全,要害是种子和耕地”。种业作为粮食生产的前端环节,实施种业振兴对于化解风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的重要论述正是基于对国家粮食安全问题的现实思考。

第一,国内粮食供求出现“紧平衡”。从需求侧来看,需求结构发生新变化。一方面,近年来,我国粮食产量实现“十八连增”,能够保障口粮绝对安全,但油料和饲料粮无法完全自给,需要长期进口。另一方面,进入新时代以来,人们对于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需求发生了结构上的变化,呈现出高品质、多元化、绿色化的特征。从供给侧来看,供给能力面临“硬约束”,必须寻找新的发展出路。在自然资源方面,其一,我国耕地资源有限且质量不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中国人均耕地面积约为0.09公顷,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5%。而且目前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仅10亿亩,耕地质量总体不高。其二,我国水资源紧缺。一方面,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64%的耕地分布在秦岭-淮河以北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部,水资源还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22%。另一方面,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完善,且大多年久失修。全国耕地面积有134 921千公顷,而灌溉面积仅有61 890千公顷。在人力资源方面,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推动大量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使得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日益减少,并且农业劳动力日渐老龄化。深入实施种业振兴,培育节水、节药、高产的优异品种,既能满足人们高品质需求,又能突破资源约束。

第二,国际粮食贸易出现“高变数”。“积极稳妥利用国际农产品市场和国外农业资源是一项长期战略布局。”但地缘政治冲突等一些不稳定因素时有发生,影响我国粮食进口安全。当全球农业生产与贸易还未从新冠疫情的影响中完全恢复过来时,又爆发了俄乌冲突,导致多个国家限制粮食出口。可见,“粮食问题早已超越农业范畴,成为政治问题”,粮食安全成为国家安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能够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习近平正是基于国内外的现实情况,高度重视种业发展,发表了一系列关于种业振兴的重要论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指明了出路。

综上所述,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重要论述的形成有其内在的逻辑体系。从理论渊源来看,其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种子重要性的阐述,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于种子的重要认识,发展了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集体关于种业发展的重要思想。从历史逻辑来看,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的重要论述是在吸取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种业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赓续了推动种业发展的历史传统。从现实逻辑来看,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的重要论述是对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现实考量。这三个维度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共同推动了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重要论述的形成。

二、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习近平高度重视种业振兴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及实现农业现代化当中的重要作用,对新时代种业振兴作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从种业振兴的物质基础、根本动力、主体力量、重要平台、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刻的论述,形成了一个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

(一)物质基础: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

“农业种质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战略性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的物质基础。”纵观国内外发生的绿色革命,无不来自对种质资源的发掘利用。充分保护好利用好种质资源,有利于为种源核心技术攻关提供重要的物质材料,化解我国核心种源被“卡脖子”的风险。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曾多次提出要加强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由于长期以来种质资源保护意识薄弱,再加上快速发展的全球化工业化深刻影响种质资源的生存环境,使得大量优质种质资源丧失,“1956年至2014年,主要粮食作物地方品种数目丧失比例高达71.8%”。不仅如此,我国对于已有的种质资源开发利用不充分,尚未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就目前而言还未搭建起专业化、智能化的资源鉴定评价和基因发掘平台。虽然我国拥有世界上第二大种质资源库,但是“通过表型与基因型精准鉴定、应用于育种创新的农业种质资源不到10%,大多数资源尚未被开发利用”。对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的欠缺,使得我国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国外种质资源,再加上各种不稳定性因素的影响,我国种源存在潜在的风险。在准确把握我国国情和世界发展形势的情况下,习近平不仅强调“要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而且还对如何保护利用种质资源提出了具体的措施:一方面要加快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加强种子库建设,为开展种业创新保存好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要开展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全面了解种质资源的遗传多样性及其可利用性,将资源优势转为种业优势,服务于种业科技创新。

(二)根本动力:提高种业科技创新能力

种业作为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不断提高种业科技创新能力是推动种业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启动了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现代种子工程、良种攻关计划等与国家种业振兴相关的科技项目”,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促进了种业的大发展。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曾多次强调要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但目前我国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仍未进入世界前列,种业存在被“卡脖子”的潜在风险。从国际上来看,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种业逐步走向国际化,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上第二大规模的种子市场,然而种子贸易却长期处于逆差状态。究其根本,是因为我国种业核心技术创新不足。目前,种业强国已经采用先进的生物育种技术,进入4.0智能育种阶段,而我国仍然处于从传统育种向现代育种过渡的阶段,我国生物育种技术与种业强国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我国良种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超过45%,而发达国家良种对农业贡献率普遍在70%以上。从国内来看,人们对于粮食的需求不再满足于数量充足,而是更加趋于高品质、多样化和绿色化。当前水稻和小麦两大口粮作物品种实现100%完全自给,但我国部分高端蔬菜与畜禽种源的对外依存度较高,80%以上的甜菜种子、向日葵高端种子来自国外市场。习近平曾指出我国部分种源大量依赖国外,一旦国外停止供种,将会影响我国供种安全。习近平以高瞻远瞩的视野把握国内外种业发展环境,高度重视种业科技创新,多次强调“必须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对于如何提高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习近平提出要“对育种基础性研究以及重点育种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三)主体力量:培育壮大种业企业

从种业强国的发展现状来看,种子企业是种业创新发展的主体力量。种企强,种业才能强。近年来,我国种子企业发展迅速,所占市场份额不断增加,但是与国际种业巨头相比,仍存在明显的差距。一方面,我国种子企业的集中度较低,缺少与国际种业巨头相竞争的龙头企业。我国经营种子事业的企业数量较多,但受科研投入不足、高端育种人才缺乏、种企间交流合作较为欠缺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大部分种企缺乏育种创新能力,整个种企市场呈现出“小、弱、散”的特点。“持证种企中注册资本在亿元以上的仅占6%,种企市场销售额在全球占比仅10%”。2022年全球十大种业公司,只有中国化工收购的先正达以及隆平高科位列其中。另一方面,我国种企尚未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模式。种业强国凭借十分成熟的商业化育种模式,使其种业公司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而我国的种质资源、育种人才等大都集中在公共科研单位,政府的资金投入及扶持政策也更偏向于公共科研单位,导致种企缺乏足够的资源支持,还未成为育种创新的主体力量。根据soopat网站统计,截至20205月底,国内育种相关专利的前十申请人单位均为各类农业大学和科研所。为此,习近平高度重视种企的发展壮大,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时强调:“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重点优势企业聚集”。他还强调“要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改变过去政策向公共科研单位倾斜的状况,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模式。

(四)重要平台:加快种业基地建设

种业基地是良种繁育的重要场所,为实现育种创新、种源自主可控提供了有力支撑,对于促进农业生产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自种子产业化改革以来,我国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认定建设一批优势制种基地和种业产业园,形成了以海南、甘肃、四川三大国家级育制种基地为核心,152个制种基地为骨干的‘国家队’”,为保障国家农业用种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目前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种子繁育基础设施仍处于较低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较为落后。一方面,“我国农业科研的高端仪器设备、试剂耗材、软件程序进口依赖度很高”,另一方面,我国种企在种业基地建设方面先天不足。整个国家对于种子的需求不仅需要“国家队”来支持,还需要种企的充分参与。种业基地的建设需要大量经费支持,种企由于利润的限制,用于基地建设的经费少之又少,再加上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导致种企在种业基地建设中的缺位。基于种业基地建设的现实状况,习近平曾多次强调要加快种业基地建设。2018年,习近平在参观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时阐明了为什么要建设种业基地以及建设什么样的育种基地,他强调“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是国家宝贵的农业科研平台,一定要建成集科研、生产、销售、科技交流、成果转化为一体的服务全国的‘南繁硅谷’”。2022年习近平到海南考察时,再次强调要“加快推进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

(五)保障措施:推进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种业创新的重要保障。如果保护不严格,那么科研成果很容易被他人通过多种途径窃取,这不仅损害了科研人员的权益,挫伤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而且还会直接损害农民的利益,进而间接影响国家的粮食安全。就目前而言,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在认识、制度以及执行层面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种业良好创新环境的营造。从认识层面来看,社会大众对于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不够,处于研发端的育种人员往往忽视市场的侵权行为,而处于消费端的农民对于品种更多的是关注它的种植效益。从制度层面来看,我国对于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时间相对较晚且力度较弱,直到2021年,才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从执行层面来看,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相较于其他产业而言难度较大。这是由以下两个原因造成。第一,取证较为困难。被侵权者维权成本较高,司法立案侦破对于受害者报案依赖性较强,且假劣种子容易被销毁,导致对种业侵权行为的取证较为困难。第二,执法难度较大。种业侵权行为较为隐蔽,对执法部门的专业性要求较高。对于种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不仅需要技术的支撑,还需要筑牢法律和监管的堤坝。对此,习近平痛批假冒伪劣种子滋生的乱象,指出要高度重视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净化种业创新环境,并多次强调要健全品种审定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他在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要求“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对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突出问题要重拳出击,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综上所述,习近平回答了“为什么要进行种业振兴”以及“怎样进行种业振兴”这个时代之问,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农业现代化为出发点,以实施种业振兴五大行动为着力点,将我国由种业大国振兴成种业强国。习近平关于这五个方面的论述有其内在的逻辑关系。首先,以保护利用种质资源为物质基础,着力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收集,摸清我国种质资源的家底;其次,以种业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在全面掌握我国种质资源现实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自主研发核心技术,掌握核心种源,使现代种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第三,将种业企业作为主体力量,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构建国家种业企业阵型,使中国跻身于世界种业强国之列;第四,将种业基地作为支撑平台,为研发主体提供种业科技创新和良种繁育的场所;最后,将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保障措施,保障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科研人员开展种业创新的积极性。习近平关于种业振兴五大方面的重要论述,构成了一个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对于种业振兴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重要论述的时代价值

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种业振兴重要论述在应对现实挑战中彰显了时代价值,不仅为种业振兴提供了实践路径,而且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指明了重要出路,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引,为世界种业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一)为推动种业振兴提供了实践路径

习近平基于国内外种业的现实情况,从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种业科技创新、种业企业壮大、种业基地建设、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阐述了种业振兴的着力点,为各级组织开展种业振兴行动、提升种业国际竞争力提供了具体的实践路径。一是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行动。一方面,不断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自2021年始,利用3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摸清我国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种质资源的家底。除此之外,“逐步建立了长期库、中期库、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相配套,国家级和省级相衔接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另一方面,加大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力度。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构建开放协作、共享应用的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机制”,将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列为重点工作。二是开展种业创新攻关行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全面实施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三是开展种业企业扶优行动。自2021年以来,国家着力构建“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的国家种业企业阵型。2022年,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扶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打造一批“航母型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专业化平台企业,加快形成优势种业企业集群”。四是开展种业基地提升行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种业基地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等推动种业基地建设的政策文件。2021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推出三大举措力促国家级制种基地升级。目前,“以全国52个制种大县和100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为骨干的种业基地‘国家队’,保障了全国70%以上作物用种需求”。五是开展种业市场净化行动。农业农村部分别于20214月和7月启动为期3年的“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和为期半年的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净化种业市场。与此同时,20211224日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为延长保护链条、扩大保护范围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二)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指明了重要出路

“无农不稳,无粮则乱。这一幕在古今中外反复上演。”习近平强调,“只有把牢粮食安全主动权,才能把稳强国复兴主动权”。对于如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成为实现农业强国的重要课题。习近平在科学研判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的风险与挑战基础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指明了出路,他强调“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用中国种子保障中国粮食安全”。就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言,实施种业振兴,提高种业科技创新能力有如下作用:第一,有利于突破资源禀赋的限制,提高粮食单产。我国人口众多、水土资源有限且分布不均,开展种业振兴行动,能够推动种子的创新性发展,培育出高产节水的优良品种。河北小麦专家郭进考研制出的“马兰1号”高产节水小麦,“被推广到8个省份,累计种植面积4.2亿亩,增产小麦105亿公斤,节水125亿立方米”,达到了增产节水的种植效果。第二,有利于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证粮食稳定供给。由于农民种粮收益偏低,在农村出现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开展种业振兴行动,提高种业科技创新能力,研发高产优质品种,不仅可以带动粮食增产,还可以通过单粒播种、节药节肥等途径减少生产成本,扩大农民获利空间。第三,有利于打赢核心种源攻坚战,实现核心种源自主可控。我国虽然在口粮方面做到种源100%自给,但是在蔬菜和畜禽等方面对国外种源依存度较高。开展种业振兴行动,研发核心技术,掌握核心种源,能够打破国外对核心种源的技术垄断。我国作为白羽肉鸡消费大国,长期以来种源完全依赖进口。2019年圣农集团成功培育出国内第一个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白羽肉鸡新品种——“圣泽901”,实现了白羽肉鸡种源的自主可控。

(三)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引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现代化,习近平指出,我们的国情决定了我们绝不能照搬一些国家大规模经营、大机械作业的方式,也不能采取依靠国家高补贴来维持高价格的做法,我们应“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技术创新步伐,走出一条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习近平关于种业振兴的重要论述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引,他强调“这设备那设备,这条件那条件,没有良种难以实现现代化”。一方面,实施种业振兴,能够推进农业向着集约、高效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前进。据农业农村部统计,2004年至2021年,我国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从34%跃升至72%。农业耕种机械化率的提高不仅是农机装备提档升级的效果,也是宜机化粮食品种研发的结果。例如,宜机化玉米品种推进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研发的铜麦6号、长航1号等优质品种能够推进小麦“3335”播种技术,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发展。另一方面,实施种业振兴,能够推动农业向着安全、持续的现代化农业发展道路前进。长期以来,我国农业以粗放式生产方式为主,过度使用化肥农药,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农用化肥施用量从1978年每公顷约0.2吨增加到2022年每公顷约0.7吨,农药使用量由1990年每公顷4.9千克增加到201610.5千克,这严重破坏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开展种业振兴行动,有利于研发节药节肥的环境友好型品种,推动农业向着安全性、持续性方向发展。

(四)为世界种业事业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当前世界各国种业发展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受自身综合实力薄弱以及发达国家技术封锁等因素的影响,其育种事业发展速度缓慢,尚未实现种源自主可控,国家粮食安全难以保障,时局动荡时有发生。习近平关于种业振兴的重要论述不仅能够推动中国种业向现代化方向发展,而且能够为世界种业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一方面,通过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保存了我国丰富的种质资源,为国家间种质资源的交换与合作做出了突出贡献。“我国长期保存作物资源超过51万份、畜禽地方品种560多个、水产种质资源近2万种、微生物资源23万多份,位居世界前列。”其中,我国杂交水稻品种目前已在4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广应用。另一方面,通过提高我国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为种业发展薄弱的国家提供了技术援助。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不断提高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并在实践的过程中形成了中国育种样板。在此基础上,我们通过“南南合作”“一带一路”向其他国家派遣技术人员,传授育种经验与先进技术。例如,中国派遣专业科技人员不仅将中国杂交小麦技术引进巴基斯坦,而且还根据巴基斯坦的耕作制度、生产方式,围绕抗旱节水需求探索了适宜巴基斯坦应用的杂交小麦配套种植技术,达到了增产的效果。中国不仅推广先进种业技术,助力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而且还对受援国进行种业科技人才培训,“中国研究人员先后赴印度、巴基斯坦等国提供建议和咨询,并通过国际培训班为80多个发展中国家培训超过1.4万名杂交水稻专业技术人才”,为促进其他发展中国家种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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